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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团购网站数量飙升480家 刺激消费褒贬不一
    姐姐包里没有人民币,都是团购券。在一个网站上,一位资深团奴的高调炫耀引起了很多关注和共鸣。限时、疯狂抢劫、特价、热卖……很多网友表示,最近在上网的过程中,经常会被类似的打折信息所吸引,无一例外都来自团购网站。
       团购(Groupon)随着风的兴起,各种团购网站层出不穷。根据中国电子研究中心的报告,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飙升至480家,预计到今年年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将达到880家。
       虽然来势汹涌,前景广阔,但团购网站的发展现状令人担忧。一些团购网站形式相似,运营项目相似,更新速度相对缓慢。同时,网络诚信缺乏保障、无发票、维权困难、提前支付、存在风险、质量折扣、服务缩水等问题也一一浮出水面。
        刺激消费 褒贬不一
       据了解,网络团购在国际上通称为B2T(Business To Team)。随着中国电子商务的繁荣和发展,网络团购在过去两年中在中国网民中很受欢迎。许多不认识的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聚集人力来聚集资金,提高与企业的谈判能力,以获得最佳价格。根据利润小、销售多、数量大、价格优惠的原则,企业可以提供低于零售价格的团购折扣和单独无法获得的优质服务。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团购网站的商业模式大多是多对一或多对多,不同于传统的一对一营销模式。通过创新理念和营销模式,团购凭借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优势,在短时间内广受欢迎。
       目前,网上团购已成为网民非常流行的新消费方式,主力军是25-35岁的年轻群体。团购之所以能强烈吸引年轻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以最低的市场价格方便快捷地购买自己喜欢的产品或服务。
       很多消费者称赞团购,认为省心、省钱、省力。今年3月,正在装修的北京消费者尹丹琳在网上偶然发现,建材和家具可以团购。抱着尝试的心理,她参加了城市团购网(北京站)组织的团购会。
       现场就像一个大型展览。厂家带样品,参与团购的会员与厂家讨价还价。当双方都接受价格时,他们可以立即签订合同。瓷砖、地板、墙面涂料等建材产品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可以看到样品的质量。最后,我的团购建材家具至少比市场价格便宜20%,这真的很值得。谈到她成功的团购经验,尹丹林感到非常高兴,并表示她将来会有机会参与。
       相比之下,消费者胡先生就没那么幸运了。不久前,他被一家团购网站推出的电影票特价套餐所吸引——原价176元的双人电影票套餐实际上以40元的价格出售,包括可乐饮料、爆米花等。为了享受这他毫不犹豫地订了票。
       然而,胡先生享受的是缩水服务——在高温室外排队,热到中暑;可乐似乎混合了水,味道清淡,空调明显不足,看电影时一直在出汗……价格优惠,质量和服务会打折吗?
       一些消费者对团购背后的隐性消费和附加条款有相当多的评论。比如看电影要临时加钱,消费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销售的产品不退。
        虚实不清 门槛不明
       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团购门槛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部分违法者以低价、优惠的名义进入欺诈和诱导消费者。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12321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报告受理中心最近收到了一些与团购网络相关的欺诈陷阱。
       该中心经核查分析发现,此类团购网站的陷阱主要有5种:一是“克隆网站”陷阱。有的网站采用与知名网站类似的名称、界面,以蒙蔽网民;二是“商品信息误导”陷阱。在网站上团购的照片与实际不一致;三是“服务”陷阱。提供服务的商家对“团购”客户另眼看待;四是带“附加条件”,使实际优惠幅度明显减弱;五是“团购量”陷阱。利用虚假的团购人数造成热抢的假象。
       相对而言,正式的团购网站将有一个标准化的管理系统。城市团购网络宣传部负责人方宜婷告诉记者,他们者,他们在全国27个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主要以现场团体购买会议、品牌特别活动和大型商店材、家具等产品团购。我们对所有参与的品牌商家都有严格的准入机制。虽然我们也收到了会员的投诉,但方宜婷表示,如果参与团购的商家被投诉三次,我们将暂停或取消团购资格。
       团购网站是一个有前途的市场,但门槛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告诉记者,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但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措施,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或网页生产服务活动,必须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营业执照,申请证书的条件之一是经营者设立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而不是个人。这是最基本的门槛,需要强制执行和严格监督。
       此外,网上团购商品的评估和支付系统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一些专家指出,由于团购商品通常在有限的时间内支付,而不是即时消费,消费者对团购商品的评价将显著滞后。特别是当消费者开始进行评估时,团购项目可能已经结束,不能对其产生直接影响。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参与网上团购时,应尽量索要发票。如果没有,应注意保留相关交易记录。此外,对于一些大型商品团购,应签订销售协议,并在合同中明确价格。
       方一婷认为,团购是未来消费发展的必然趋势,但目前团购行业良莠不齐,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我们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全国团购网站尽快起草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团购市场健康发展。